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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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计量法规定,本测力仪一年检定一次,且由当地计检局指定的法定计量部门进行。本机在使用中,除法定计量部门外,用户请勿随意进入标定状态,否则会将内部数据搞乱,本机将不能正常使用。
仪器通电10分钟后在试验状态下用三等标准测力计进行,标定步骤如下:
1. 按“清零”键清除传感器初值,再按“标定”键,系统显示“00” ,同时数显板上第一个灯(标定灯)亮,表示标定零点,再按“标定”键,系统显示“10”。
2. 平稳加载,开始检定,从额定载额的10%开始检定,检定应为六点,(六点应为最大负载的10%、20%、40%、60%、80%、100%),当数显板显示接近额定载额的10%时,缓慢加载,慢慢逼近额定载额的10%。到达的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,10%点位完成。同样依次标定20%、40%、60%、80%、100%。当完成100%时,系统自动退出标定状态。但必须全部完成后,系统才保存本次标定值。
如下所示:先确认零点,系统显示“00”,在零点状态按“标定”键,系统显示“10”,平稳加载,加荷应慢速均匀,加荷至第二点的标准值时(如HG-1000S贯入仪的10%为100.0,以测力环为基准)时,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,显示屏显示“20”,20%为200.0,以测力环为基准)时,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,显示屏显示“40”,然后继续加荷至第三点的标准值时(如HG-1000S贯入仪的40%为400.0,以测力环为基准)时,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,显示屏显示“60”,然后继续加荷至第四点的标准值(如HG-1000S贯入仪的60%为600.0,以测力环为基准)时,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,显示屏显示“80”,然后继续加荷至第五点的标准值时(如HG-1000S贯入仪的80%为800.0,以测力环为基准)时,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,显示屏显示“100”,然后继续加荷至第六点的标准值时(如HG-1000S贯入仪的100%为1000.0,以测力环为基准)时,同时按下“标定”键后本仪器自动退出标定,并保存。
3. 如果标定的数字显示和测力计显示差值比较大时,要标定两次,一般只需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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